详细信息 |
办件标题 | ? | 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关系 | ? |
信件内容 | ? | 咨询贵局,请问如果法律有某项规定,湖南省政府又针对同一行为或事项制定了地方性规章,那么实际中是按照法律处理还是按照地方性规章处理。2、如果某中央部委制定的文件与湖南省政府制定的文件有冲突的地方,地方执行按照谁制定的执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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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 ? | 2021091559921 | 处理状态 | ? | 已处理 | ? |
提交时间 | ? | 2021年09月15日 | ? |
答复单位 | ? | 衡阳市司法局 | 答复时间 | ? | 2021年09月23日 | ? |
答复内容 | ? |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即1.执行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湖南省的地方性规则;2.《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五)“下级人民政府与上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报请上级人民政府裁决适用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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