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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9-03-01 16:32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65体育官网推进基层
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我局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和组织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衡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365体育官网推进市直属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衡直工发〔2018〕4号)要求,决定在我局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365体育官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统一,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机制完善、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着力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五个新衡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相统一,坚持整体谋划与分类指导相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外力推动与激发内力相统一,按照“夯实基础、巩固提升、全面达标、分步实施”要求,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我局基层党支部全面达到“五化”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围绕组织设置合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全面覆盖、班子素质优良的目标,优化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组织覆盖。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1. 组织设置科学。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联合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暂时无法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成立党总支;或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人,但所辖基层单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基层党委。党支部超过30人或者在职状态不一的,一般要成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成立党组织(不含党小组)一般由所在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成立筹备小组,召开党员大会充分酝酿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党组织变更、调整或者撤销,由上级党委审批。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2. 规范职数配备。党支部设委员3-5人,党总支设委员5-7人,基层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委员的职务一般为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等。局二级机构党支部书记由主要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3. 坚持按期换届。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3-5年。其中,基层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期满必须按时换届。换届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操作规范,程序到位,选举合规。优化党组织委员结构,换届选举的党组织班子成员至少要有1-2名35岁以下的,会电脑操作的党务干部。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在任期中,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的,应当及时补充。
4. 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单位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变化等情况,及时设立、调整或撤销党组织。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及时进行调整,明确管理主体,切实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局机关党委每年定期对党支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层层建立台账。对确定的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对象,要制定整顿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整顿,促进转化提高。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围绕党性主题鲜明、氛围严肃认真、融入日常经常、党员乐于参加的目标,突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和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的问题。
1.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原则上每季度1次。局属三各党委的党委书记、局属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讲1次党课。推行党员讲“微党课”。
2. 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固定每月一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支部主题党日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组织集中学习、集中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分析、服务党员群众、民主议事决策、开展扶贫帮困和志愿服务。
3. 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积极落实“组织生活日”制度,严格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每半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抓好会后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4.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三个党委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带头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三个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和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
5. 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支部其他委员相互谈心谈话1次;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做到党员工作发生变动、思想发生波动、家庭发生变故时有人访、有人谈。
6.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一会五评”的要求,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出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7. 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情况,应在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8.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纳入一个党组织。省内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一般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完成;省外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录入;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要转接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9.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应当自觉及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收缴党费时,党支部要将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在党费证上。
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一般每季度上缴一次,最长不能超过半年。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10. 落实专项检查预警问责制。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执行不好的党组织,采取通报批评、预约谈话等措施。党支部对过组织生活不经常、落实党内制度不够好的党员进行约谈提醒、预警告知,直至问责处置。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围绕日常管理有力、教育培训有效、服务群众有为、整体功能提升的目标,突出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建强党员队伍,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行积分管理,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实践平台,丰富工作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1.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认真填写《党员积分纪实本》,实行全程纪实。党支部根据单位性质和党员实际,制定积分管理细则,明确积分标准,实行即时积分登记,每月汇总公示,局机关党委每季度要抽查核实,年度考核排名,党员积分情况要作为评先评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2. 抓实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举办1-2期党员培训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加强红星云平台订阅学习,每年学习总分数不少于200分。
3. 探索智慧党建。探索智慧党建实现路径,积极应用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开展网上党务,实现支部工作网上同步,党课内容网上发布,党组织关系(省内)网上办理。
4.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考察,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政治审查,规范入党材料,防止“带病入党”。
5. 开展创先争优。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等活动,完善承诺践诺、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建言献策等载体,党建品牌特色明显。
6. 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党支部要督促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联系1户社区群众,认领1个服务岗位,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群众至少做1件实事。
7.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党支部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关注党员思想动态。每年“七一”期间开展1次党内通报表彰活动,在党员过政治生日时送祝福、送温暖。
8. 实行全程纪实管理。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将“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情况及时填写在制式的基层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上。一般来年3月底前,要将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双述双评”、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等台账报告上级党组织。注意收集党建资料,建立视频、照片等多样化工作纪实资料。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围绕基本制度完备、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到位、工作规范运行的目标,突出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运行、责任落实、服务群众、投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着力解决制度缺失、系统性不强、整合不够、落实落地不力等问题,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每年初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建联系点。每年底有工作总结。
2. 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全面落实党建“双述双评”制度,市局每年组织局属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综合排名,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 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以独立法人单位为单位,统一设立党务公开栏,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对时政政策、党内法规、党务办理流程等长期公开,对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定期公开,对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党员风采等及时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科学规范,更新及时有效。
4.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经费预算;市财政预算的1000元每人每年党员活动经费要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重大党建活动,实行经费专项审批、及时拨付。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的目标,突出党建引领、坚持服务导向、整合资源下沉,完善党员活动场所等相关基本设施,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推进线上和线下阵地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阵地场所日常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布局分散、建设重复、管理不善、效能低下等问题。
1. 有标准的阵地。阵地建设原则上以独立法人单位统一建设。办公场地充足的,可以增配一个党员阅览室和远程教育(党员教育)中心。党员活动场所(不含办公室)按每人4平方计算,最低20平方,最高不超过120平方(和单位会议室共用的除外)。加强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2. 有完备的设施。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包括:门牌标示、桌椅、投影仪、电子影像设备、报架书柜等。场所内一般要有互联网的端口。保证党员既能集中学习,又能开展活动;既能上党课,又能开展讨论;既能观看网上党课,又能播放专题视频。
3. 有统一的设置。根据单位特点,统一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标识标牌,做到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五统一”。党员活动场所必须要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岗位职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基本制度。
三、方法步骤
局属各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全面达标、三年巩固提升”要求,分步实施,精准施策,有序推进。2018年局机关党委、园林局党委、环卫处党委要完成60%以上的党支部“五化”建设,2019年完成所有党支部“五化”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面巩固提升任务。
(一)分类制定实施意见。2018年5月上旬,对标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意见及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统一制定出台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
(二)全面排查摸底。2018年5月中旬,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基层党支部,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搞清底数、查找问题,逐级建立排查台账,制定党支部“五化”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同时,建立定期排查、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
(三)广泛动员部署。2018年5月中旬,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把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同时,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业务能力、落实工作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探索阶段,时间为2018年5月至8月。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明确我局的试点任务,将我局机关党支部、风光带管理处党支部作为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的试点支部,环卫处党委、园林局党委也要层层开展试点,并向局机关党委上报“五化”建设试点申报支部,园林局党委申报四个、环卫处党委申报二个,局机关党委所属执法支队党支部、路灯管理处党支部、西湖置业党总支同时也要向局机关党委申报。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时间从2018年9月开始,到2019年12月结束。所有党支部都要对照标准,统一规划、强化领导、稳步推进。其中,每年底被确定为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在先整顿完成后,才能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对于按期未达到“五化”标准的党支部,基层党委要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从2020年1月开始,到12月结束。所有党支部继续对照“五化”标准强化建设,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直至常态长效。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五化”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党支部“五化”建设原则上以局属三个党委为单位全面推进。
(一)层层压实责任。局属三个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谋划,带头建立1个“五化”支部联系点,指导开展“五化”建设;其他党委成员也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认真抓好具体组织实施,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党支部委员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督导考核。局属三个党委要按照“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讲评”的要求,推动党支部“五化”建设落地见效。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强实地调查,做到真述真评真考。基层党支部要把“五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工作指导、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推动整体提升,确保到2020年我局所有党支部建设全部达到“五化”标准。
(三)讲究工作方法。要认真总结试点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五化”建设成功经验,通过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形式,及时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对于“五化”建设“后进”支部要采取“1+1”结对帮扶的措施,结对共建,不断提升“五化”建设整体水平。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切忌搞“一刀切”,确保每一个党支部都建出特色和成效。
附件:1.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2.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试点(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
2018年5月4日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试行)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加减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机关党委或 党组(党委) 考评得分 | 市直工 委复核 得 分 |
支部建设 标准化 (15分) | 组织设置 | 4 | 1. 党员3人以上未成立党支部的,扣1分; 2. 党员50人以上未成立党总支的,扣1分; 3. 党员100人以上未成立机关党委的,扣1分; 4. 党支部党员超过30人或在职状态不一,未成立党小组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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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配备 | 2 | 1. 党支部委员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 2. 二级机构党支部书记不是由主要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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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干部 | 3 | 1. 成立机关党委的,至少配备1名党务专干,否则扣1分; 2. 支部书记政治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群众不拥护的,扣1分; 3. 党支部换届没有配备1名35岁以下委员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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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 | 4 | 1. 党组织到期未换届的,扣1分; 2. 党组织班子成员缺位补位不及时(1个月)的,扣1分; 3. 党组织换届程序未到位的,扣1分; 4. 未单独建立换届台账资料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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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 2 | 1. 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未及时进行调整的,扣1分; 2.未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并建立整顿方案和台账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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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正常化 (35分) | “三会一课” | 8 | 1.“三会一课”年初未制定计划的,扣0.5分;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 3.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个月一次,少一次扣0.2分; 4.支部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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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 | 2 | 1. 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的,扣1分; 2. 每月没有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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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 | 5 |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少一次扣1分; 2.会议程序不规范的,如未开展集中学习、征求意见等,扣1分; 3.对照检查不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扣1分; 4.未建立整改清单,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分别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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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组织 生活 | 2 | 1.党员领导干部未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每人次扣0.5分; 2.党员领导干部未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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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 | 3 | 1.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支部委员谈心谈话1次;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少一次扣0.2分; 2.机关党委(总支)委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少一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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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党员 | 2 | 1.未按“一会五评”程序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的,扣1分; 2.有不合格党员未开展处置及处置程序不到位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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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正常化 (35分) | 请示报告 | 3 | 1.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否则扣1分; 2.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完成后,15日内向上级党(工)委报告有关情况,否则分别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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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 | 5 | 1.党员外出(培训)时间3个月以上的,未转接临时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2.党员干部挂职6个月以上的,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3.党员干部调离工作单位,3个月内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每发现一起扣0.2分; 4.未向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 5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维护不力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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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 管理使用 | 4 | 1.党支部明确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收缴日,否则扣0.5分; 2.党员未足额及时交纳党费的,每发现一人扣0.2分; 3.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否则扣0.5分; 4.党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0.5分; 5.机关党委未单独设立党费专用账户的,扣0.5分; 6.机关党委换届未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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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 1 | 1.机关党委(党总支)每半年未对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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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 精细化 (32分) | 党员积分 管理 | 5 | 1.《党员积分纪实本》填写不规范的,每人扣0.2分; 2.未结合党支部实际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每发现1起扣0.2分; 3.党员积分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4.积分管理结果没有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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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 培训 | 5 | 1.每年至少举办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不少于3天,否则扣1分; 2.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3天,否则扣1分; 3.每名党员每年学习红星云总分数不少于200分,否则每人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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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党建 | 1 | 1.党支部未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全国党员信息采集系统维护,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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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 | 4 | 1.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2.未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的(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预备党员名册),分别扣0.5分; 3.新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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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 1 | 1.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未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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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 到社区服务 | 2 | 1.未宣传发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到家门口服务”,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群众至少做1件实事,否则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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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激励 关怀 | 2 | 1.支部未开展1次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并建立资料台账的,扣1分; 2.支部未开展党内通报表扬活动(包括七一表彰)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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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精细化 (32分) | 全程纪实 管理 | 3 | 1.未将“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情况及时填写在制式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的,扣1分; 2.未建立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等台账,并报告上级党组织的,每少一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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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体系化 (10分) | 党建工作 责任制 | 3 | 1.年初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的,扣1分; 2.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未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建联系点的,每人扣0.5分; 3.每年底有工作总结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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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 考核 | 3 | 1.党支部未开展“双述双评”的,扣1分; 2.未制定党建述职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的,分别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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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 2 | 1.未按照统一要求集中设置党务公开栏的,扣1分; 2.党务公开不及时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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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2 | 1.党组织活动经费未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国有企业1%)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的,扣1分; 2.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超范围使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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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建设规范化 (8分) | 阵地标准 | 3 | 1.每个单位至少集中配备一个党员活动室,否则扣2分; 2.党员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不整洁卫生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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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完备 | 2 | 1.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不完善的,扣1分; 2.党员的活动场所设施不经常使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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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统一 | 3 | 1.党员活动场所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不统一的,扣1分; 2.党员活动场所没有悬挂党旗、入党誓词的,扣1分; 3.党员活动场所必要的制度没有上墙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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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工作成效 明显 | 5 | 党建工作的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创新成果获发表、批示、奖励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市直机关加1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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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表彰 奖励 | 5 | 支部或党员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工委表彰不加分(相同内容只加一次,以最高加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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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10分(减分项100分+加分项10分) | |||||
说 明 | 1.评分以工作台账、原始资料、测评结果、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扣分不超过子项目分值,加分不封顶。 2.评级的方法为:基础项得分不低于90分,且总得分在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基础项得分在85-90分的定为“合格”;基础项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不达标。未达标的党支部必须评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3.党支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本年度支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的;(2)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一年来本部门有严重群访事件的。 |
市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试点(示范点)
申 报 表
党支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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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
| 阵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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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书记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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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 担任书 记时间 |
| 文化 程度 |
| 行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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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情况(包括支部目前党建工作情况及开展“五化”支部建设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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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荣获 表彰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纪检 监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党组(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直机关工委 审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 此表与开展“五化”党支部试点(示范点)方案一同上报;
2. 主要做法及成效写不下的,可以另附页单独上报;
3. 此表一式二份,市直工委签署意见后,返回一份给党组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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