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变更备案流程
一、事项名称: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变更备案
二、事项类型:即办件
三、办理对象: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
四、办理依据:
1、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五、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行政部门证明被盗抢机动车已发还。
八、申请材料:
1、《机动车变更备案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发还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九、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决定
1、岗位责任人:受理人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办理。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办理,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即时。
十、是否收费: 是
十一、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365体育官网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2]81号)
十二、收费标准:15元/本
十三、申请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窗口
十四、咨询电话:0734-96588
十五、投诉电话:0734-8969200
十六、审批流程图: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