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国资任字〔2017〕1号
衡阳弘正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聘任:
陶波同志为衡阳市华翔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张桥生同志为衡阳市灶市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免去陶波同志衡阳市华翔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法定代表人);
免去罗湘权同志衡阳市灶市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法定代表人)。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任手续。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