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来源:衡阳市林业局
一、问:《实施意见》出台有什么必要性?
答:一是全市自然保护地体量大,监管工作任务比较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3个,其中国家级13个,省级14个,县级6个,总面积11万公顷(165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19%,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二是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各级各部门、媒体、志愿者、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保护地关注度日益增加,对相关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三是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方面的全面综合性文件尚缺,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各级各类365体育官网自然保护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很多,但就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具体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缝隙和少数制度重叠交叉的现象,给具体执行落实带来了诸多不确定、难把握的因素。
二、问:《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具体适用范围为全市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的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包括国家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石漠公园。强调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因为各地存在大量与自然保护地名称雷同的区域,比如南湖景区、南郊公园、酃湖公园等,实际属于城市公园,并非自然保护地,也就不是本《实施意见》的管理对象。
三、问:《实施意见》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湿地保护规定》等。
四、问:《实施意见》在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吗?
答:《实施意见》确定了政府主导、依法规范、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强化了当地政府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直接责任。各部门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自然保护地的全面落实。
五、问:《实施意见》中分别提及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如何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答: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属于管控分区的概念。《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核心保护区是指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除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是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和自然公园的所有区域,原则上限制人为活动。
自然公园按照功能分区又可分为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等,按一般控制区管理,理论上应该全域向公众开放,但并不等于可以任由公众随意开展活动或随处修建设施,自然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地,保护优先仍是其应当坚持的首要原则。
六、问:《实施意见》中对于执法方面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边界。探索建立市、县分级执法机制;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公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及乡镇综合执法队等多部门合作联动执法,因地制宜开展联合执法或协同执法;依法授权或委托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承担部分综合执法职责,按权限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问:《实施意见》规定自然保护地内实施项目建设应当征求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对未履行征求意见程序的活动和设施建设应该怎么办?
答:《实施意见》要求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协调属地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保护目标、保护对象划分网格和重点巡护点位,设计巡护路线,确定巡护内容,建立巡护管理数据库和巡护制度,包括对保护地内各类活动和设施建设活动巡护。对未履行征求意见程序的各类活动和设施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及时发现、制止,并按“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分门别类报告或移交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应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