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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2 09:07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浏览次数:


                        

 衡人社建复〔2024 8号(A类)

谢欢代表:

提出的《365体育官网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丧葬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企业退休人员丧葬待遇政策的关心和建议收到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我省企业职工退休人员丧葬待遇政策,并针对建议的相关事项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指出的主要问题和要求

您指出2021年退休人员死亡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由24个月全省平均工资下降到9个月,下降幅度62.5%。您指出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抚恤费支付渠道不一致。您建议提高丧葬和抚恤金的标准,以便满足其家庭的实际需求,适应物价上涨和生活成本的增加,帮助家属缓解经济压力。您建议建立统一的丧葬抚恤政策及标准,并建议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调查情况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

经查,对于20219月之前去世的企业退休职工,我市依据《365体育官网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办理遗属待遇申领核定业务。文件规定,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发放,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对于20219月之后去世的企业退休职工,我市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365体育官网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办理遗属待遇申领核定业务。文件规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则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由此可见,我市严格执行部、省相关规定办理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核定业务。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是从20219月开始执行,与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所规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相比,主要有这几点变化:

一是丧葬费和抚恤金计算标准变化,从死者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变成了死者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20218月底前去世的参保人员计算标准是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464元,20219月后去世的参保人员计算标准变成了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元;

二是丧葬费领取月数的变化,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变成了按照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三是抚恤金领取月数的变化,从20218月底前按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确定最高领取月数20个月,变成了20219月后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领取月数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从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角度来说,还是身体健康多领取养老金受益最大化,人社部的文件兼顾了公正公平原则。根据我们实际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丧葬费抚恤金金额具体到个人有升有降,以2021年为例,20218月底前去世的参保人员,最高可领到抚恤金20个月*2464=49280元,20219月后去世的参保人员最高可领到24个月*3475=83400元。

四、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金额在逐年递增。20219月起按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执行,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75元,2022年为3739元,2023年为3942元,2024年为4104元。由此可见,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都在增长,以此为标准计算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也在随之增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和经费渠道由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目前申报及审核流程与企业职工也有区别。

三、结论

综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计算标准是按湖南省统一政策执行的,每年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金额也会随着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感谢您对企业参保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严格企业参保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管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做好经办服务,不断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16

 

 

 

 

 

 

 

责任领导:张志斌                    人:罗鸣伟

联系电话:88670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2),市政府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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