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建复〔2024〕5号(A类)
何婉菁代表:
您提出的《365体育官网人社部门妥善处置农民工投诉和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结算纠纷交织的问题,以及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行讨要工程款之实的现象,是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频繁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其深层次的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项目资金保障缺失: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足额拨付,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在源头上就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缺乏稳定的支付保障。二是市场秩序混乱:建筑市场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不规范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使得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链条变得复杂而脆弱,增加了治理拖欠问题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施工过程中,劳动用工管理松散、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不足,尤其是在工资支付这一关键环节上,更容易出现拖欠现象,且问题往往累积至项目末期才集中爆发。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适时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是在第四章中,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构建了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并推出了一系列旨在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的制度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这一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责任重大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严格的用工管理,确保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实名制管理的落实;设立工资专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来源的独立与专款专用;代发农民工工资,直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拖欠风险;缴存工资保证金,为可能发生的工资拖欠问题提供资金保障;设立维权告示牌,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配备专职劳资管理员,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与工资支付的审核。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未充分重视并有效落实这些制度措施,仍然沿用传统的、易于引发问题的管理模式。如考勤制度的虚设导致数据失真,无法真实反映农民工的工作情况;工资发放未通过专户进行,使得资金监管链条断裂;劳资专管员的缺失或履职不力,让本应是第一道防线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为农民工工资拖欠埋下了隐患。因此,当农民工工资争议发生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未来,应进一步强化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监管与指导,推动其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与义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三项具体建议的答复
为进一步明晰工程项目建设中各方的责任边界,并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深入实施与细化执行,我市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已采取多项积极措施,并计划在未来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方法,以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同时兼顾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初步登记工作。以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衡拖安置房”项目为例,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依据原劳动部《365体育官网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特别是其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时,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其用工主体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鉴于此,衡五建设有限公司将“衡拖安置房”项目违法转包、发包给自然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雁峰区人社部门据此对项目中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既合理又合法。
(二)调查取证工作。以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衡拖安置房”项目为例,该公司首先存在的违法分包行为,直接导致了后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及实质用工主体,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对项目中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负有不可推卸的清偿责任。
(三)打击责任主体工作。为了更有效地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转包项目给自然人并导致的欠薪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一案双移”制度的执行力度,并严格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深化“一案双移”制度执行。在处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转包案件时,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案双移”的原则,即同时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自然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这一措施旨在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在出现欠薪情况时,能够迅速锁定并追责。若责任主体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且欠薪行为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标准,我们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二是严格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违法分包、转包并导致严重欠薪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以及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其失信行为等。通过这些措施,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法律威慑力,促使责任主体积极履行支付义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为确保“一案双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效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案件线索和处理结果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构建全方位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一)强化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指导与监督。
鉴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中的关键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其的日常指导与监督。依托信息化平台,如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的欠薪风险。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和专项考核,提升劳资专管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有效执行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等制度。此外,我们将不断更新和完善《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标准化指导手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更为全面、具体的操作指南。
(二)压实全链条工资支付责任。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工资支付责任。对于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责令其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并对严重违规者采取限制新建项目等行政措施。对于分包单位,我们将严格追究其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追偿,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全方位构建欠薪防控体系。
一是源头防控深入排查化解欠薪风险。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新就业形态等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摸排欠薪讨薪风险,提出预警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化解,严防欠薪风险“发酵”、影响社会稳定,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发生。
二是依法立案迅速处理欠薪犯罪线索。对人社等部门移送及公安机关直接接报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严格按照人社部【2014】100号(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365体育官网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受理并迅速开展立案审查,及时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是强力追薪强化案件侦办与欠薪追回。始终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及恶意讨薪案件“零容忍”的态度,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要细化侦查方案、强化侦查措施、深入侦办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诉,实现侦破打击一起、有效震慑一片,切实维护劳动者、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情报信息资源,全力查清犯罪嫌疑人资产、资金情况,追回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四是严惩虚假讨薪,维护劳动秩序,高压打击非法索薪行为。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秩序和社会稳定,将对虚假讨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于编造虚假事实、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厉打击虚假讨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劳动环境。
五是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的标准化流程。一方面通过定期组织劳动法律法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文件,统一执法标准,明确执法动作,讲清执法纪律,确保执法人员行为举止规范,廉洁自律。另一方面,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同时在处理疑难案件过程中,主动与用工单位沟通协商,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六是探索构建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共享平台。搭建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共享平台并实行劳动信息动态备案,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积极探索构建,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有效降低甄别核实工作难度。
总之,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你们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陈泰山 承 办 人:王睿
联系电话:1538734283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2), 市政府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