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本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和防范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行政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内容,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
1.《局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2.《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
衡阳市水利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