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普办〔2020〕6号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促进全市各地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方案》和《衡阳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官网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发〔2020〕3号)精神,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优质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考核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方案》为依据,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对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口普查工作的进度、质量、创新和经验推广情况进行客观的考核评价,确保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范围为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会议部署、物资设备落实等)、专项及综合试点、小区划分与地图绘制、宣传动员、户口整顿、两员选聘与培训、清查摸底、普查入户登记、数据质量审核与评估、开发利用、表彰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考核工作在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普办在年度普查工作结束前,要对年度内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市人普办根据考核内容,主要采用自查、抽查和各地上报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各阶段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时应用于市对县(市、区)、市直园区绩效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分),计分标准参见《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附件: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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