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向原备案机关备案。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下列医疗机构停业已超过1年,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名称:衡东佰骏医院
机构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北路(金堰村)
机构登记号:32600566143042417A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对衡东佰骏医院拟注销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与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反映。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翠竹路8号2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143933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