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衡阳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8月27日正式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依据
2023年9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365体育官网加快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湘环办〔2023〕155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各市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业、专业、地域、区域、流域、专家人数等因素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加强对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在我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质量和效率,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等相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该《办法》。
二、适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从事和参加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省级及以上园区组织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活动适用该《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四大章、十九条细则,主要包含办法制定的依据、专家库建设、专家管理等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和《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全市专家管理和使用的原则。《办法》适用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省级及以上园区组织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活动;全市专家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建库、分类使用、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的原则。第二章是专家库建设。明确由市局统一建立全市环评技术评估专家库,详细明确了了入库专家的条件,规范了专家入库的基本流程;明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更新一次。第三章是专家管理。该章节共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专家使用有关要求。原则上所有专家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大、敏感或复杂的项目、特殊专业或专家库无法满足需要的,可按流程在部、省专家库中指定;在专家抽取过程中使用单位机关纪检部门应派人参与监督;同一评审专家1周内参加同一使用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会议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随机抽取专家的人数由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原则上抽取3名专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原则上抽取5名专家。抽取3名专家时,使用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境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和相关专家库中指定1名专家,每增加2名专家,可多指定1名专家。二是明确了专家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专家参与技术评估活动时享有知情权和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专家应当本着科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客观、公正地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等项目单位存在四种具体情形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要求专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三是明确了专家管理要求。提出了11种对专家予以警告或取消专家资格、调整出库的具体情形。四是明确了专家报酬标准。技术评审活动由使用单位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省级评审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支付专家报酬。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本系统组织、管理的各类评审活动,不得领取专家劳务费。第四章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市生态环境局,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专家管理政策,应按最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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