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2-27
(2019年2月27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把电子政务工作作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抓手,对标对表,精心实施,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电子政务工作机制。坚持从建机制、打基础入手,不断夯实电子政务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强化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将电子政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狠抓落实,机关科室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化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全年单位财政预算,局机关配备了负责电子政务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明确职责。把电子政务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网上舆论舆情收集、网络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细化考核指标,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建章立制。下发了《衡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衡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衡阳市民政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衡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衡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政策解读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上网电脑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涉密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涉密。
(二)突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网络管理规范化。始终坚持门户网络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门户网络安全有效运行。对照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指标内容逐项梳理更新,目前网站各栏目中的内容全部及时更新充实,对扫描出来的错字、漏字进行一一更正,对错误链接页面、错误信息页面妥善处理。完善网站动态管理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维护工作,定期添加新闻、照片等内容,及时更新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动态、民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积极向湖南民政网、衡阳市党政门户网推送稿件,有力地推进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2018年,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开信息1100余条,其中市民政局工作动态200条,县(市)区民政局工作动态60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其它工作类信息30条等;在殡葬改革专栏发布工作动态30条,工作简报5条,图片报道10条,违规通报4条。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全面梳理局机关和15个下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27项,梳理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79项,其中权力清单52项,公共服务事项27项;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一次办结”机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7项。按照“集中进驻、充分授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开展各项工作,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全部在市政府政务中心网站公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并联办理。2018年,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106件,其中网上申请106件,网上申报率为100%、办结率100%。三是确保咨询答复精细化。全年我局受理承办市党政门户网书记市长信箱信件咨询13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文单170条,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主要涉及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殡葬改革、村(居)委会选举、婚姻登记等方面,回复率、及时率和满意率全部达到100%。我局作为“衡阳正青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社会保障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的主发布单位之一,在会上全面发布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民政事业取得的成就,现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为广大群众全面细致答疑解惑,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精神风貌。
(三)拓展平台,延伸民政系统服务网络。按照省民政厅“五化民政”和《衡阳市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加快民政系统业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和资源整合,今年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30余万元,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完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民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了互联网、公文传输网和视频会议网三网融合,将民政电子政务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为下一步民政业务系统的推广夯实了根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8年底,我局通衡阳民政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动态1100余则,完成网上电子政务审批106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书记、市长、局长信箱回复信件183条,回复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动态、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衡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mzj.hengyang.gov.cn)的“政务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民政局机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档案室设立了公众查阅点,全局历年的文件和材料都可供查阅。
3、设立宣传栏
我局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如机构设置、单位介绍,办事指南、审批程序等。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件;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件;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局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8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已办结,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00余人次,电话咨询1500余人次,网上咨询100余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局没有受理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7月、11月份组织县(市)区民政局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各科室信息员开展了一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精神。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民政业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我局目前使用的业务系统有婚姻登记系统、低保信息系统、孤儿保障系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系统,以上系统均是由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开发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中心也在省一级,市级民政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无任何业务管理系统和数据库,不能满足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应用能力有待提高。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管理维护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应用技能有所欠缺,信息员的网络操作技术水平和整合应用能力亟待提高。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