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新规出台!关注这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1-10文档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1月9日下午15:00,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进行发布。

????参加本场发布会的嘉宾: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志军先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胡雪清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先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长级)欧阳彪先生。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张扬军主持。

以下为发布会部分记者提问实录。

红网:《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谢谢。

罗志军:湖南省作为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秸秆资源,年产生秸秆量巨大。长期以来,秸秆的低效处理和露天焚烧既浪费了宝贵的农业资源,又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的出台,是我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规定》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的五种主要方式,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这为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路径和政策支持。同时,通过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设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目标,并且逐步提高。

除此之外,《规定》的实施将直接影响我省农业生产者和相关企业。在《规定》中,明确鼓励农业生产者和企业采用先进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秸秆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规范秸秆露天焚烧,减少大气污染。此外,《规定》的实施还将促进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综上所述,《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规定》从宏观、中观、微观多个层面,为推动我省农业向绿色、高效、循环的方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融媒体: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是怎样的?目前的工作基础如何?高值化利用的途径有哪些?

欧阳彪:感谢记者的提问。

我省农作物种植面积9540万亩左右,秸秆年产生量3685万吨、可收集量2747万吨、利用量2443万吨,水稻、油菜、玉米三大作物产生的秸秆占总量的90%以上。自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43亿元,在66个县市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78个,建设秸秆收储网点647个,培育市场主体1094家,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83%提升到2023年88.9%。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秸秆“五化”高值化利用路径。

肥料化利用方面,引导推行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还田沃土技术模式,实现了降低利用成本、增强土壤肥力的“双赢”。

能源化利用方面,培育了通过生物发酵生产天然气的衡阳铭昇环保公司,年处理秸秆5.48万吨,年产天然气745万立方米;培育了通过生物质发电的桃江嵩辉竹木科技公司,年利用秸秆近2万吨、发电8500万千瓦小时。

饲料化利用方面,培育了以南县牧兴公司为代表的饲料化生产企业,年回收稻草秸秆2.5万吨、获利近500万元,带动当地集体经济发展。

基料化利用方面,湘潭县推广稻菇轮作1万亩,开发出“10亩秸秆种1亩菇”的模式,带动全县4000户增收,被评为全国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宁乡峻农农业公司开发秸秆作为育秧盘,仅此一项就可处理1万亩水稻秸秆、解决10万亩大田的塑料秧盘回收问题。

原料化利用方面,常德西湖管理区洞庭芯科技公司开发利用秸秆生产防火板材,浏阳市双丰农业开发秸秆制作烟花底座,会同县卓琳稻草工艺公司开发秸秆加工成工艺品行销海内外。

以上实践证明,“秸秆利用、大有可为”。

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在制度设计上聚焦哪些重点内容?

胡雪清: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在制度设计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重点规范了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编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举措。明确农作物的秸秆主要按照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五化”方式进行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部门协调机制,支持开展秸秆收储网点建设,推动建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畅通全链条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国家目标并逐步提高。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将秸秆低茬收割、还田利用等成熟实用技术列入农业技术推广目录并予以推广。对秸秆综合利用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利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给予奖励和补助。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具体举措。

三是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的管理。明确省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县级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具体细化禁烧范围并向社会公告。非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总的要求是,落实市级政府统筹、县级政府负总责、乡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抓落实。法规还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露天焚烧管理职责以及村(居)民的义务,规定了露天焚烧秸秆的具体要求。

三湘都市报:秸秆综合利用涉及面广、管理对象众多,《规定》颁布实施后,农业农村部门将如何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欧阳彪: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理备受社会关注,《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从法制层面解决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不足和“一禁了之”的问题。

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协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国家电网等部门,研究出台《湖南省365体育官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重点谋划和布局一批秸秆重点县,配套出台信贷、税收、用电、用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奖补办法,重点支持从“收、储、用、技、导、宣”六个方面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一是“收”的方面,主要支持重点县开展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等还田利用。

二是“储”的方面,支持重点县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秸秆收储点,构建重点片区有加工主体,重点县乡有收储中心、重点村有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

三是“用”的方面,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生物质发电等市场主体发展,对年利用秸秆量大的主体择优给予奖补。

四是“技”的方面,加大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纤维化等高效利用技术攻关,并组织开展相应环节的配套农机设备研发和推广。

五是“导”的方面,适时组织推介有经济效益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引导企业、种植经营主体推广利用。

六是“宣”的方面,主要是加大对出台的《规定》宣传,正确解答相关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红网: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焚烧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将如何落实该项职责?

王盛才:感谢您的提问。秸秆露天焚烧属于野外用火,不仅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还会引起交通事故、火灾等。研究表明,秸秆在焚烧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和一些有机烃类等有毒有害物质,影响大气环境,损害人体健康。我省地形特点为三面环山的马蹄形,粮食主产区位于洞庭湖平原,秋冬季主导风向又为北风,秸秆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为明显。如去年10月12日至13日,全省因不利气象条件、外来输入、叠加本地秸秆焚烧发生一轮自北向南波及10个城市的重污染过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2025-2029年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之一;省人大专门立法,加强了法律保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以综合利用为根本,依法履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指导监督。根据本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秸秆露天焚烧履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为压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本规定的法定职责,我们将依托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全面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统筹建立协调机制,细化禁烧范围、明确管控要求;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履行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的领导责任,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的各项工作职责,有效防范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构建“以用促禁、禁用结合”的新格局。

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早(晚)稻收割期等重点时段,我们将会同气象部门加密开展环境气象会商,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强化预测预报,及时评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效果,做好复盘分析,指导各地做好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依托卫星遥感和铁塔视联平台,及时向地方推送、交办涉嫌违法露天焚烧火点信息,督促及时处置、及时整改。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365体育官网总书记多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人人有责,人人共享。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科学引导人民群众转变观念,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带头践行365体育官网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建设美丽湖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365体育官网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14号 联系电话:0734-8180400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