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24年6月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7 | D3HN202406010038 | 云集镇黄金社区黎托小区路面污水横流,废品垃圾乱堆乱放。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整治,维护市容秩序。 | 处理情况 衡南县城管执法局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成黎托小区内餐饮店经营者立即更换破损的泔水桶、清洗路面,并要求农贸市场周边一楼门店经营者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共同维护市容环境;二是立即对被堵塞的市政管网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同时清扫被污染路面,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 餐饮店经营者已更换泔水桶,被堵塞的市政管网已及时疏通,并及时清洗了污染地面;乱堆乱放的杂物、废品垃圾已运至垃圾处置中心。 | 已办结 | 无 |
32 | X3HN202406010075 | 1、衡阳市祁东县百吉村干部张某元违法强行占用百吉村36组旱涝保收优质农田并新修建一条公路,全程经过四个组占用优质农田共16块。 2、百吉村村部及广场,全部占用农田。 3、从百吉村部往过水坪方向大约200米左右,位于老屋场农户家房子对面的41组抛荒农田,村委会安排挖机复垦,放火烧草,致使山上树林也被烧毁。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衡阳市祁东县百吉村干部张某元违法强行占用百吉村36组旱涝保收优质农田并新修建一条公路,全程经过四个组占用优质农田共16块问题属实。 2、百吉村村部及广场,全部占用农田问题属实。 3、从百吉村部往过水坪方向大约200米左右,位于老屋场农户家房子对面的41组抛荒农田,村委会安排挖机复垦,放火烧草,致使山上树林也被烧毁问题不属实。经走访部分村干部及当地村民实地调查核实,举报烧山位置位于百吉村部往过水坪方向大约200米左右,现实际地名叫三塘冲山。2019年5月,百吉村两委响应政府号召,对三塘冲抛荒的基本农田进行整治复垦,安排了工程机械,但并未放火烧山。2020年清明期间,因村民扫坟祭祖,引发山火后,村里及时扑灭,着火面积为3亩,未影响到山上的湿地松。目前山上植被恢复良好,同时村两委也加强了火源管理,近几年,全村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现象。 | 部分属实 | 严守耕地红线要求,积极整理复垦抛荒耕地。 | 处理情况: 1、按照2022年之前的用地政策(湖南省卫片执法图斑核实判定要点(湘自然资办发[2020]200号)第三款),修建农村道路不属于土地违法问题。 2、2018年5月,祁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百吉村村部及广场占用农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 1、百吉村原达冲片36组路段地块在2019年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用途已调整为农村道路用地。 2、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百吉村村部及广场土地类别已调整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相关用地已纳入祁东县2023年第七十六、七十七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资料已组卷进入省自然资源厅窗口。 | 已办结 | 无 |
39 | X3HN202406010067 | 衡阳市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6月以休闲农庄用地为由,在归阳镇财宏村过路组对面黄土山非法侵占一宗约150亩集体土地(含水田、林地等地类),该宗土地在没有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归阳镇人民政府非法授权他人长期侵占,林地树木被非法砍伐非法取土导致该宗土地耕作层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衡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9月在群众举报回复函中,作出责令归阳镇人民政府退还土地、并对破坏土地复绿的处理意见。归阳镇人民政府至今仍然非法授权他人控制该宗集体土地,拒不退还非法征收的该宗土地,且也没有对破坏损毁的林地复绿。 | 衡阳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归阳镇人民政府在2017年6月以休闲农庄用地为由,在归阳镇财宏村过路组对面黄土山非法侵占一宗约150亩集体土地(含水田、林地等地类),该宗土地在没有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归阳镇人民政府非法授权他人长期侵占,林地树木被非法砍伐,该宗土地耕作层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情况不属实。信访件反映地块位于归阳镇财宏村老屋岭地段,该地块原租赁给一家鞭炮企业使用。该企业倒闭后,2016年6月,新冲组、过路组、吴铁组、洛一组、洛二组联合向政府书面请求,将该地块全部征收。为使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归阳镇人民政府通过招商方式筹措资金,引进了祁东县状元湖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预征收和流转土地总面积为147.7亩,主要为村庄用地、林地和少量耕地。归阳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6月与5个村组签订了土地征用(收)协议,并按照标准向五个村组足额支付了包括征用(收)土地款、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等款项,总金额为354.9579万元,另支付了果树补偿费和户外设施补偿费,共计11.2386万元,并为村民争取了政策优惠,购买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目前征地工作未完成。 2、非法取土问题属实。 3、归阳镇人民政府至今仍然非法授权他人控制该宗集体土地,拒不退还非法征收的该宗土地,且也没有对破坏损毁的林地复绿问题不属实。归阳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召开会议,与村组进行研讨。在解决征地纠纷之前,归阳镇人民政府主动于2024年3月将该地块按原地类分别进行了复垦复绿(包括原鞭炮厂的土地也已复绿)。 | 部分属实 | 力求形成公正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征地后续问题。同时加强已修复地块植被后期管护,确保复垦效果。 | 处理情况: 目前,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府继续与村集体协商,依法依规处理后续征地问题。 整改情况: 由于征地问题一时与村民难以达成协议,该地块已在2024年3月由归阳镇人民政府按原用地类型进行了复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1 | X3HN202406010125 | 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雅士林欣城小区G1、G2栋4楼所有带平台住户搭建阳光房,违章违建,影响采光,影响空气质量,门口平台雨水,污水无法排出,臭气熏天,影响居住环境。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雅士林欣城小区内因防止高空坠物、瓷砖脱落、加宽实际使用面积等情况,共有9户搭建了阳光房。G2栋因部分居民在平台上堆放杂物、栽种少量蔬菜,杂物及菜地的泥土堵塞了两处排水口导致积水臭气问题。 | 属实 | 提升小区生活品质,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 处理情况: 1、经石鼓区自然资源局认定,反映的阳光房系违法建筑,将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拆除。 2、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及社区要求雅士林欣城物业对G1、G2栋平台杂物立即清理并告知相关住户对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 目前G1、G2栋平台种植的蔬菜已清理,已制定《雅士林欣城小区G1、G2、G3栋4楼违法建设整改方案》,将依法依规按程序拆除违法建筑,督促雅士林欣城小区物业加强管理,提升小区生活品质,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 未办结 | 无 |
63 | D3HN202406010027 | 东湖镇马迹社区生活污水污染了河道,政府建了两个污水处理厂但均未使用。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东湖镇马迹社区生活污水污染了河道问题不属实。马迹社区集镇范围及人员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已基本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网。6月3日,经衡山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衡山分局联合现场督察,采集两个污水站出水、河水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两个污水站出水水质、出水排入河道水质均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2、政府建了两个污水处理厂但均未使用问题部分属实。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东湖污水处理站、马迹污水处理站,均由衡山高岭水务有限公司运营,已正常运行近一年时间,运行记录等各类运行数据齐全。2024年5月24日,马迹污水处理站变压器被雷击导致损坏,厂区一时无法运行,后经过重新更换厂区高压变压器,已于6月2日恢复正常运行。 | 部分属实 | 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 处理情况: 衡山县住建局要求衡山高岭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 整改情况: 衡山高岭水务有限公司正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马迹污水处理站已于6月2日恢复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无 |
69 | D3HN202406010039 | 衡阳市衡东县石滩乡石金中心村对江湾组鑫邦畜牧公司猪场臭气熏天。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多次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近期废气检测报告显示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在低气压和特定风向条件下,附近居民偶尔能闻到异味。 | 基本属实 | 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化解周边矛盾。 | 处理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完善臭气治理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整改情况: 1、该公司目前对场内所有的排污检修井和污水提升井进行了密封,在污水处理场应急池、黑膜池北边和公司南门各增加了一条除臭喷雾系统。 2、该公司建立了规章制度,明确专人专岗,确保废气处理设施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1 | D3HN202406010021 | 衡阳市常宁市柏坊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经常晚上排放超标污水,污染了当地周边井水。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衡阳市常宁市柏坊镇生活处理厂经常夜间排放问题属实。常宁市柏坊镇生活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单位为“常宁恒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因该镇居民白天用水量少,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时间少,傍晚生活用水量大,所以晚上排放时间较长。 2、排放超标污水,污染了当地周边井水”问题不属实。经走访调查,该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周边没有水井,柏坊镇居民均已安装使用自来水。2024年4月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 | 处理情况: 1、常宁市要求常宁恒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废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常宁市责成常宁市柏坊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排放废水加密检测频次。 整改情况: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强化对常宁市柏坊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 已办结 | 无 |
81 | X3HN202406010013 | 祁东县鸟江大岭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到当地进行铅锌矿开采,该企业恐吓、利诱、欺骗的方式让村民签字签订租赁合同,在村委的协助下加盖公章。该企业未获得审批擅自将原有林地砍伐、改变土地原貌,违规修建办公楼、宿舍、球场等建筑物。目前该企业为开采选矿需要,违规将上百亩林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当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经过矿方十年的地下开采,已对当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现井口干涸,植被光秃,无水灌溉。因矿方违规排放采矿污水,据环评检测,已有100多亩良田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数百亩基本农田无法耕种。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祁东县鸟江大岭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到当地进行铅锌矿开采,该企业恐吓、利诱、欺骗的方式让村民签字签订租赁合同,在村委的协助下加盖公章问题不属实。根据鸟江大岭铅锌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与大岭村留书塘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均有组民代表签字和村组公章;与斗塘村双树坪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组民代表签字和村级公章。后斗塘村双树坪组因续签合同等民事纠纷原因,上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民判决祁东县大岭铅锌矿业有限公司胜诉,未涉及企业恐吓、利诱、欺骗的方式让村民签字签订租赁合同等内容。 2、该企业未获得审批擅自将原有林地砍伐、改变土地原貌,违规修建办公楼、宿舍、球场等建筑物。目前该企业为开采选矿需要,违规将上百亩林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当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问题属实。 3、经过矿方十年的地下开采,已对当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现井口干涸,植被光秃,无水灌溉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6月6日,衡阳市水利局会同县水利局现场走访调查,开矿造成该村地下水位下降,矿业公司也认同这一事实。2018年12月,在政府的主导下,该公司赞助60万元支持大岭村全村450户村民全部用上归阳水厂的自来水,并解决每户每月5吨的基础水费。大岭村灌溉来源为红卫水库,现场核查时水库水位正常。 4、因矿方违规排放采矿污水,据环评检测,已有100多亩良田重金属严重超标,导致数百亩基本农田无法耕种问题不属实。该矿外排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后排放,总排口装有在线监测设施且数据联网上传至生态环境部平台,经查阅历史数据无超标情况,该矿于2018年停产至今。走访斗塘村(大岭村)村民及现场察看,未发现大丰组周边有农田大面积抛荒的现象。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周边土壤进行了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因子均符合国家标准。 | 部分属实 | 对违规用地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 处理情况: 1、祁东县林业局于2024年3月18日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祁东县林业局已对该公司工业广场破坏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19.97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已处罚到位。 2、由于尾砂矿区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祁东县林业局于2024年6月已将该公司尾砂库区占用96.85亩林地的线索移交祁东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进行立案调查。 3、2023年4月,祁东县自然资源局对祁东县鸟江大岭铅锌矿业有限公司部分附属设施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已处罚到位。 整改情况: 该公司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采矿及选矿厂和配套设施,正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已办结 | 无 |
96 | X3HN202406010051 | 1、2011年-2012年刘某芳在祁东县一个乡村建厂,收集毒废锌料达3万余吨,毒废锌料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鱼塘出现大量死鱼,对其他农作物也造成了影响。3万余吨废料原存放于2个大仓库内,现在废料状态未知。 2、2013 年刘某芳在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建成“志远新材料公司”,2014年在离该厂800米处建成“衡阳市黎达化工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经营范围是普通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但实际经营性质是处理全国各地送来的有害废料; 3、2017年至2018年底多次目睹大货车拖运废料至工厂对面的“金山水泥厂”作水泥辅助材料,直接烧毁,产生的含二氧化硫有毒气体直接排放于空中。刘某芳从办厂至今已有12年,共接受有毒废料超过15万吨,因一直没有正规生产,所运进废料分别寄存放在祁东县的2个仓库、志远的2个仓库和黎达的3个仓库,目前存货尚不足8万吨。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2011年-2012年刘某芳在祁东县一个乡村建厂,收集毒废锌料达3万余吨,毒废锌料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鱼塘出现大量死鱼,对其他农作物也造成了影响。3万余吨废料原存放于2个大仓库内,现在废料状态未知问题部分属实。2012年该公司原料1号库渗漏液渗漏随雨水外排至下游,造成下游部分农田及个别鱼塘受损,该公司进行了赔损和生态修复,原祁东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该公司已将祁东厂址内的原有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了拆除,并将场内的原料及污防设施内的防渗膜、废渣等全部物料转移至松木工业园的衡阳市黎达化工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台账,2014-2016年已将祁东厂址内的13326.84吨原料全部转移至衡阳市黎达化工有限公司内。 2、2013年刘某芳在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建成“志远新材料公司”,2014年在离该厂800米处建成“衡阳市黎达化工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经营范围是普通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但实际经营性质是处理全国各地送来的有害废料问题部分属实。上述两家公司均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核查,未发现黎达化工存在超危险废物经营核准范围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情况,但该公司存在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3、2017年至2018年底多次目睹大货车拖运废料至工厂对面的“金山水泥厂”作水泥辅助材料,直接烧毁,产生的含二氧化硫有毒气体直接排放于空中。刘某芳从办厂至今已有12年,共接受有毒废料超过15万吨,因一直没有正规生产,所运进废料分别寄存放在祁东县的2个仓库、志远的2个仓库和黎达的3个仓库,目前存货尚不足8万吨问题部分属实。黎达化工、志远新材料、金山水泥目前均位于松木工业园区内,黎达化工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运至金山水泥厂作原料利用,金山水泥厂依规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国、省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废气经过环保设施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黎达化工硫化砷渣自2021年以来合计入库29027.36吨,已综合处置含砷危险废物(硫化砷)15689.15吨,库存13338.21吨。目前,衡阳志远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库存原料。 | 部分属实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进一步压实黎达化工有限公司主体责任。 | 处理情况: 1、松木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黎达化工有限公司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原辅材料及废水废渣进行严格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 2、2022年5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委托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原祁东县黎达冶炼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进行了初步调查,结论显示该地块是历史遗留疑似污染地块,由祁东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管控,没有进行土壤场地调查前,不得利用该地块。 整改情况: 1、松木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深入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监管工作平台,对该公司开展不定期抽查。 2、祁东县已对原黎达化工地块采取了门上锁、张贴警示标牌、地块风险管控信息公告牌等风险管控措施,灵官镇政府安排镇村工作人员定期对该地块进行日常巡查。 | 已办结 | 无 |
135 | X3HN202406010079 | 移动公司未经周边居民同意,违规将移动信号基站建设在衡阳市石鼓区演武路衡阳市建设学校内,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1、衡阳石鼓区西湖公园-G(YOLT)信号基站建设系按照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复要求建设。2019年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官网加速推进 4G/5G 网络规模建设要求,该站点纳入储备5G站址资源。2020年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365体育官网开展校园5G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于2020年5月13日完成5G信号基站代际更迭改造,改造完成后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1年衡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复原则同意该专项规划。 2、2021年11月8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委托核工业二三 0研究所对该基站电磁辐射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基站周围公众活动区域各监测点位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标准要求,同时也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IT10.3-1996)对单个项目的管理目标限值。2024年5月19日,在建设学校代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中国移动公司衡阳分公司再次委托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再次对该基站电磁辐射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3、衡阳石鼓区西湖公园-G(YOLT)信号基站所用场地位于衡阳市建设学校教学楼七楼楼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与衡阳市建设学校签订基站场地租赁合同租赁该场地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设要求。 | 不属实 | 无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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