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衡阳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以“支付立减”方式发放。
家电补贴范围为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厨房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壁挂炉、小厨宝、空气能热水器)6类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范围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产品。对数码和智能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减去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湘易办App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衡阳市以旧换新”按品类领取“消费券”,在参与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立减抵扣。
补贴券获券当日(1个自然日)有效,隔天购买须重新领券;2月12日—3月31日为政策平移期,每日8:00—23:59开放领券,平移期之后每日9:00—11:00开放领券,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个人消费者每人每日每类产品限领券1张,在全活动周期中,每人每类最多可领券3次,但仅核销补贴1次,开票、送(提)货原则上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开票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2月15日,送货最迟不得晚于2027年1月5日。
(全媒体记者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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