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旅游、外事侨务及港澳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市365体育官网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拟订全市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地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力度;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省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在法律法规和文化和旅游部、省旅游局规定和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等的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经营范围变更及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及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及会见重要外宾及华人华侨、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审核我市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事宜;负责承办、管理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
8.负责管理全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国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相关事项;协调处理外国机构、人员在衡及我市机构、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及相关事宜;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衡活动及全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协同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纠纷;指导和参与全市涉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外事业务。
9.配合和协助市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依法承担来衡采访的外国及港澳记者的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
10.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市区以及其他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11.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衡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宣传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归侨、侨眷扶贫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
12.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衡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
13.统筹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依法维护在衡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
14.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15.参与民族经济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繁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16.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7.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的涉外和民族宗教事务。
1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人士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等各项联谊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9.指导监督回民牛肉补贴款的使用;负责民族成分的认定、更正工作;负责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20.依法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开展旅游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21.负责指导旅游、外事、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外事人才培训规划;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承办全市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市导游队伍的统一管理;协调本市有关院校开展旅游、翻译专业等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市对外交流友好协会等工作。
22.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现有科处室4个,在职人员14,退休人员6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旅游外侨民宗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9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3.7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9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3.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5万元,占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7.76万元,占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1万元,占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3万元占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86.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5.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及民族宗教等方面;民族工作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方面;宗教事务工作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管理及宗教执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9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4万元,上升0.65%,主要是党建经费调增。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主要是单位无人员变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33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旅游及民族宗教;培训费预算3.72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旅游及民族宗教业务培训;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8万元、其他交换设备及计算机10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2万元、培训(会议、中介)及其他服务12.2万元、公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9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8万元,项目支出105.3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 预算公开表1 | ||
部门收支总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91.87 | 一、基本支出 | 686.48 |
经费拨款 | 791.87 | 工资福利支出 | 535.54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98.34 | |
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2.60 | |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105.39 | |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39 | |
五、经营收入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 债务利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缴款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基本建设支出 | ||
其他支出 | |||
三、经营支出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791.87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791.87 |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七、结余分配 | ||
十、上年结转(结余) | 八、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 计 | 791.87 | 支 出 总 计 | 791.87 |
预算公开表2 |
部门收入总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科目名称(单位)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 经营收入 | 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缴款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结余)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经费拨款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791.87 | 791.87 | 791.87 | ||||||||||||||
162 | 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791.87 | 791.87 | 791.87 | |||||||||||||
201 | 03 | 02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3.15 | 23.15 | 23.15 | ||||||||||
201 | 23 | 04 |
| 民族工作专项 | 28.00 | 28.00 | 28.00 | ||||||||||
201 | 34 | 04 |
| 宗教事务 | 42.00 | 42.00 | 42.00 | ||||||||||
207 | 01 | 01 |
| 行政运行(文化) | 527.76 | 527.76 | 527.76 | ||||||||||
208 | 05 | 05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37 | 57.37 | 57.37 | ||||||||||
208 | 25 | 01 |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2.24 | 12.24 | 12.24 | ||||||||||
210 | 11 | 01 |
| 行政单位医疗 | 46.85 | 46.85 | 46.85 | ||||||||||
210 | 11 | 03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08 | 20.08 | 20.08 | ||||||||||
221 | 02 | 01 |
| 住房公积金 | 34.42 | 34.42 | 34.42 |
预算公开表3 | |||||
部门支出总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科目名称(单位) | 总计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1 |
合计 | 791.87 | ||||
162 | 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791.87 | |||
201 | 03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3.15 | |
201 | 23 | 04 | 民族工作专项 | 28.00 | |
201 | 34 | 04 | 宗教事务 | 42.00 | |
207 | 01 | 01 | 行政运行(文化) | 527.76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37 | |
208 | 25 | 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2.24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6.85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0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34.42 |
| 预算公开表4 | ||
财政拨款总表 | |||
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91.8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3.15 |
经费拨款 | 791.87 | 二、国防支出 |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四、教育支出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27.76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9.61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6.93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34.42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八、预备费 | |||
十九、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791.87 | 支 出 总 计 | 791.87 |
预算公开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功能科目) | 总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1 | 2 | 6 |
合计 | 791.87 | 686.48 | 105.39 | ||||
162 | 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791.87 | 686.48 | 105.39 | |||
201 | 03 | 02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3.15 | 23.15 | |
201 | 23 | 04 |
| 民族工作专项 | 28.00 | 28.00 | |
201 | 34 | 04 |
| 宗教事务 | 42.00 | 42.00 | |
207 | 01 | 01 |
| 行政运行(文化) | 527.76 | 527.76 | |
208 | 05 | 05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37 | 57.37 | |
208 | 25 | 01 |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12.24 | 12.24 | |
210 | 11 | 01 |
| 行政单位医疗 | 46.85 | 46.85 | |
210 | 11 | 03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08 | 20.08 | |
221 | 02 | 01 |
| 住房公积金 | 34.42 | 34.42 |
预算公开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金额 | |
总计 | 686.48 | |
工资福利支出 | 小计 | 535.54 |
基本工资 | 174.67 | |
津贴补贴 | 112.19 | |
奖金 | 23.90 | |
绩效工资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7.37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2.95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0.08 | |
住房公积金 | 34.42 | |
医疗费 | 23.90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6.06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98.34 |
办公费 | 2.00 | |
印刷费 | 2.07 | |
咨询费 | ||
手续费 | ||
水费 | ||
电费 | ||
邮电费 | ||
取暖费 | ||
物业管理费 | ||
差旅费 | 6.74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维修(护)费 | ||
租赁费 | ||
会议费 | 5.33 | |
培训费 | 3.72 | |
公务接待费 | 22.32 | |
专用材料费 | ||
被装购置费 | ||
专用燃料费 | ||
劳务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工会经费 | 12.05 |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
其他交通费用 | 36.11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小计 | 52.60 |
离休费 | ||
退休费 | ||
退职(役)费 | ||
抚恤金 | ||
生活补助 | ||
救济费 | ||
医疗费 | 11.43 | |
助学金 | ||
奖励金 | 11.43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9.74 |
预算公开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经济分类 | 金额 | |
总计 | 686.48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小计 | 535.54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310.76 | |
社会保障缴费 | 100.40 | |
住房公积金 | 34.42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9.96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98.34 |
办公经费 | 58.97 | |
会议费 | 5.33 | |
培训费 | 3.72 |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公务接待费 | 22.32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
维修(护)费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小计 | |
工资福利支出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小计 | 52.60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22.86 | |
助学金 |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离退休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9.74 |
预算公开表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功能科目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此表如无数字则表示单位无该项支出 |
预算公开表9 | |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衡阳市旅游外侨民宗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42.3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34.3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8.0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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