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8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衡阳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夯实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狠抓落实,机关科室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干部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审批,通过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干部职工逐步认识到,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推行实施电子政务,是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三是完善制度保障。为保证信息公开能规范、有序的发展,明确信息化建设方向,市局制定了《衡阳市民政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上网用户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涉密机器不连外网,不插入可移动型存储设备,加强办公室日常防盗管理,定期检查电路安全,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2016年县(市)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信息化情况报送、网上舆论舆情收集、网络信息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都做了具体要求,细化考核指标,确保落实到位。
(二)积极主动,确保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1、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维护。按照《365体育官网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指标内容逐项梳理更新,目前对网站各栏目中的内容都进行及时更新充实,对要求的必设栏目进行了设立,对扫描出来的错字、漏字进行一一更正,对错误链接页面、错误信息页面也及时进行删除处理。完善了网站动态管理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维护工作,定期添加新闻、照片等内容,及时更新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动态、民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积极向湖南民政网、衡阳市政府党政门户网推送稿件,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全年在衡阳市政府党政门户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公开信息460余条,其中市民政局工作动态80条,县(市)区民政局工作动态32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其它工作类信息20条等;在殡葬改革专栏发布工作动态60条,工作简报11条,图片报道15条,违规通报8条。全年向湖南民政网推送工作动态信息170条,其中市民政局工作动态40条,县(市)区民政局工作动态130条。开创政务公开新渠道,在腾讯官网开通了政务微博,在红网衡阳论坛开辟了“衡阳市民政局服务民生专帖”,利用红网、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积极传递民政发展动态。
2、咨询答复按时细致。2016年,我局受理承办市政府党政门户网书记市长信箱信件咨询5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文单147件,主要涉及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殡葬改革、村(居)委会选举、婚姻登记等方面,均100%按期按质答复。9月7日,我局局长周小风还在衡阳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大厅,现场参与了“热线问政”活动,当场接听并答复咨询19个,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形象。
3、网上电子政务审批有序开展。我局涉及网上政务审批事项有12项。目前共接受并办结网上政务审批业务19条,回复电子政务审批网资讯信件8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三)不断推进,下步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继续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维护力度。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丰富网站的内容,加快网站信息的更新速度,公开政务信息,加服务功能,促进政民互动,确保符合国家普查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学习与宣传,着力提高办件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横向交流。积极与市政府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汲取其他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措施、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网上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促进民政政务工作更高效、更优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6年年底,我局通衡阳民政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动态460余则,完成网上电子政务审批19余件,网上回复155条。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动态、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中国衡阳”门户网站(www.hengyang.gov.cn)的“政务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民政局机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档案室设立了公众查阅点,全局历年的文件和材料都可供查阅。
3、设立宣传栏
我局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如机构设置、单位介绍,办事指南、审批程序等。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件;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件;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本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1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已办结,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2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2300余人次,网上咨询400余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局没有受理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本办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小风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各类文件精神1次,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审批工作1次。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机构编制落实不到位。我局信息中心一直挂靠在局办公室,没有单独的机构和专门的工作人员。二是设备老化严重。现有的网络设备已经运行超过5年时间,零件已老化,性能已下降,维护费用逐年增加。
下一步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365体育官网资金的支持,努力解决机构编制和设备更新换代问题。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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