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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10??????来源:办公室?????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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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制度,规范了发布流程,通过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局通过国家统计局内网、湖南省统计局、衡阳市统计局等方式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其中衡阳市统计局网站公布内容如下:

  (1)机构概况。按要求公开了调整后的领导信息,内容包括局队领导简历、照片、职务、分管工作;公开了机构信息,包括市统计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相关情况。  

  (2)工作动态。及时将本局一些重要性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统计要闻栏目全年共发布287省统计局内/外网市县要闻栏目采用13,机关党建栏目36篇,各专业栏目75篇,共计124篇

  (3)政策文件及解读。发布统〔2021〕23号365体育官网印发《衡阳市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衡阳市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文件3起。

  (4)财政信息。公开《衡阳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衡阳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5)规划计划。发布衡统〔2021〕20号衡阳市统计局365体育官网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衡阳市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文件3起

(6)人事信息。及时公布调整后的人事任免信息2条。

(7)统计公报。公布各县市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4号。

(8)数据发布。作为政府统计部门,我局把统计数据公开作为重点予以公开。2021年,公开《数据快讯》53条、《统计月报》11条、《统计分析》47条、《决策分析报告3条,共计公开114条。  

  (9)互动交流。局长信箱收到118条信息,全部按时处理回复。

  (10)综合专栏。新增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开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六次人口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栏,共发布信息38篇。

  (二)加大统计公开力度

  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介,主动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统计数据,让民众及时获取统计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统计新闻发布制度,引导公众正确判断、理性对待,不断扩大统计的公信力;加大统计政务公开力度,打造"阳光统计",加大统计资料编辑与开发力度,运用衡阳统计信息网,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更好服务公众。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支出、收费和资金信息公开

2021年以来,本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等都按相关规定及时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结果及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都按相关规定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开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

0

0

0

0

0

1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

0

0

0

0

0

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18

0

0

0

0

0

1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加强对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强化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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