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全面部署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信息化工作,成立了市文广新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落实了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具体联系协调信息公开事务。
㈡加强舆论宣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大了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全面学习《条例》,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学习。为促进市直文广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我局组织市直文广新单位办公室主任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安排信息化建设相关任务,要求各单位深化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㈢开展学习培训。安排兼职信息员参加专门培训班,加强对兼职信息员的督促和管理,促进信息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在本单位内部举办了培训。
㈣编制365体育官网和指南。严格按照市信息办的要求,安排专人精心编制了《衡阳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和信息获取方式等内容,并公布了联系电话和监督机构。
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信息员职责,分解信息公开任务,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规范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由信息员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目录,适时进行更新和维护。通过直报系统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等内容,公开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按时高效办理网上群众举报事项,没有出现举报不查处、不回复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在衡阳党政门户网共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123条,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局网上受理咨询12件,及时回复12件,接听电话咨询16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逾2000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365体育官网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1)其它原因 | 条 | 0 |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4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000 |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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