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135”工程升级版扫尾批标准厂房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2月18日-20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34-8858117
邮箱:465376922@qq.com
附件:“135”工程升级版扫尾批标准厂房拟支持竣工入驻项目情况表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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