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耒阳市坛下乡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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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市坛下乡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电衡耒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耒阳市坛下乡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衡阳市耒阳市坛下乡。本期建设内容一座110kV户外式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8804m2,站内安装1台63MVA主变,1回出线间隔、主变间隔,配套建设一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和一座30m3事故油池。工程总投资为3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3万元,占总投资的1.7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设计按有关规程采取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地降低电磁环境影响。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危险区域设立相的警示标志。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升压站附近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符合相标准。 2.噪声: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居民的影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休息时间(中午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 3.废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在施工区域布设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行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4.生态环境: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区外的保护树种及其他林木;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强度,以减少对动物的影响;保护施工营地周围的草木和水土保持设施,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开挖弃渣用于主体项目风力机组地基浇筑后的回填,其他建筑垃圾如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瓦块、黄沙、石灰、水泥块和陶瓷碎片等平衡于升压站内建设。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对进站道路进行硬化,对站区空地及站址四周进行绿化。道路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进场道路施工完毕,针对挖填边坡采取挂网喷播绿化、撒播草籽和种植乔灌等方式恢复植被。 5.固废: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定期清理,运至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临时垃圾箱,统一送至环卫部门当地垃圾定点收集处处理。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依规定妥善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合理堆放,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升压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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