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市执法支队:
《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安监局局务会审议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行政检查办法》要求。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湘安监〔2017〕14号)规定了行政检查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以及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方式、方法,明确了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内容、行政检查对象和“双随机”产生方式、行政检查监督等要求。因此,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全监管机关应当组织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尽职履责,促进被检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监管人员职务风险。
二、统一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内容。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参照省、市局计划内容,根据法定权限和本地实际,依法、科学、合理、认真编制本级本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体育官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要求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明确安全监管机关相关检查责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全监管机关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对编制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进行有机衔接。省、市安监局已经列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不再将其纳入,但列入省、市安监局行政检查的对象,并不排除县市区安监局依法履行由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以及监督高温停产等日常属地监管职责,其事故统计与考核指标仍按属地口径不变。
四、加强编制执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指导。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检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编制执法计划。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全监管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安全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协调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必要时对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编制计划的对象进行协调和分工;对同一检查对象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交集的,积极探索实行以联合检查为原则、单独检查为例外的计划行政检查机制。
五、建立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全监管机关应迅速建立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数据平台、对乡镇(街道)安监站行政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数据平台、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数据平台,切实做到从数据平台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检查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增强编制和执行安全监管计划执法的硬约束力。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农场、林场、县属工业园区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在安全生产计划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发和送达的法律文书等资料,都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的情况,作为尽职免责和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重要依据。
六、及时报送执法工作计划和有关情况。请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于2017年4月6日前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同时将列入2017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上报电子版至政策法规科(邮箱:1106377926@qq.com)。各县市区和“两区一园”安监局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调度,从第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第1个月3日前向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报送上一季度工作情况,12月4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联系人:范远
联系电话:0734—8869109
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