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365体育官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365体育官网总书记365体育官网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第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和森林火灾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筑牢安全屏障。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365体育官网总书记365体育官网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365体育官网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365体育官网总书记365体育官网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研讨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学习并登记在册,各级安委办结合巡查、督查或考核牵头对学习成效进行随机抽考。将宣传贯彻365体育官网总书记365体育官网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安全宣传“五进”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联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普及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深刻吸取长沙“4·29”事故教训,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各级党委(党组)要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企业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查找思想理念、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基础提升、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党校、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地分工负责均涉及,不再重复表述)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南省《实施细则》,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及时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向全报告工作的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少于2次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内不少于2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其他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少于4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全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民航、铁路、电力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会依职责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分别负责)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向各级党委、编委汇报,切实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市安委会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衡阳市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专委会(安全链)及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专业委员会议不少于1次。牵头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业务相近”“业态相似”原则,明确主责部门,厘清职责边界,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按期整改市安委办交办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化学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严格落实责任,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持续推广“一会三卡”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在状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培训与考核、定责与追责相结合,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金属冶炼、燃气、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对排查出来的风险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以外卖、快递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5.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等要求,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大力推行“起底式”全面排查、专业性技术排查、“导入式”问题排查、常态化巡查排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做到全覆盖管理、全领域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及时整改销号。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国、省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敬老院)、医养中心、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确保100%限期整改到位。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市级安委会或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本部及直属单位要参照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做法,组织开展全覆盖的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全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依法开展计划执法。要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严格实现“闭环管理”,一抓到底,做到三个100% (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执法检查中发现隐患督促企业整改率达10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率达100%。),确保执法检查走深走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向国务院安委办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按照“每周一统计、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排名”的要求,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以考评助推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进行追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7.强力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将承担“打非治违”综合工作的职责落实到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各级安委会、专委会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并通过行刑衔接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定期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遏制非法违法生产,通过典型曝光、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强力打击黑色产业链、整治执法宽松软,形成震慑。(市安委会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8.严格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任务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去年基数上压降20%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在全省总起数的1/10以内。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事故。(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松木经开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9.严肃事故调查评估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安委会、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制度。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注重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加强对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市安委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管总局湖南局三处、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人民政府提级调查。(市安委会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狠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10.狠抓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含自建房)。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长大隧道桥梁、农村水利工程等,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配合)
11.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石鼓区衡阳来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医院、寄宿学校、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快递物流场所等低设防区域和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新风险,分行业分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违章用火动焊、违规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易燃可燃装修装饰、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公共建筑窗户安装影响逃生铁栅栏等突出问题。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配合)确保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的珠晖区酃湖村民集中区消防安全问题按期整改验收销案。(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12.狠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年底前更新改造燃气管道55公里、燃气立管39公里、户内设施5万户。(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13.狠抓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轮“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企业对标自查率100%、组织县市区(园区)交叉执法检查覆盖率100%。组织对涉及氯化、氟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及“回头看”,“一企一策”整改率100%。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建设达标率100%。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反映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清零”100%达标。指导化工园区开展“十有两禁”整治提升,确保保持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持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完成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60%。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达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配合)实现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问题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强化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餐饮行业使用安全监管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等配合)。
14.狠抓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实现批发企业“六严禁”落实率100%,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15.狠抓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耒阳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故教训,紧盯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风险,落实瓦斯水害“双三十条”;盯紧看牢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8座以上、尾矿库闭库销号3座以上;到年底,全市非煤矿山3个以上固定岗位、煤矿20个以上固定岗位实现自动化无人值守;正常生产煤矿三级标准化达标率100%,二级标准化达标率80%;煤矿机械化采煤工作面达到 16个,2个采煤工作面推广使用组合顶梁悬移支护;正常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100%配备五职矿长,没有条件配备的必须委托科研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三处等配合)加强已改制关闭市属国有矿山企业矿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确保安全不发生事故。(市工改办牵头,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16.狠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聚焦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戴帽工程、极端天气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做好人车管理。持续推进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职责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17.狠抓工贸企业安全整治。以机械设备、高温金属熔融、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规模以上企业外委工程管理、小型建材企业和企业内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防爆等九大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启动钢铁、铝加工和涉爆粉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全面启动工贸监管信息化应用,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使用系统。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入园新建企业100%做到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新调整人员培训率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配合)
18.狠抓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辐射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19.狠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观光电梯等重点设备,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充装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20.狠抓能源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火电、新能源、油气长输管道生产运行过程中(不含建设环节)的安全监管,杜绝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油气长输管道损坏事故。(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配合)
21.狠抓文旅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文化娱乐、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旅行社旅游租车管理,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合同开展专项清查达到100%。加强对高风险旅游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踩踏、高坠、翻车等事故发生。(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22.狠抓学生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安全教育效能。全面压紧压实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校园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涉及学校、学生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创建疏堵结合防溺水试点示范县市区,持续保持我市防溺水工作良好态势。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校车安全监管力度,实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大辐下降。对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回头看,依托教育安全管理平台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确保学生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涉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23.产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2021年11月2日之后新、改、扩建设项目100%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之前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的在役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复查合格,视同完成 “三同时”;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并依法履责;扎实开展产业园区标准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配合)
24.狠抓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军工、民航、铁路、水利、商务、农机、电力、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明确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指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5..严把源头管控。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许可和开工。各县市区(园区)要根据规划严格执行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严禁淘汰落后产能落户和进园入区,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实事求是组织评估,防止把责任层层推卸给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强化高风险作业和外包队伍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六有四延”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依法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县市区党委政府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坚持安全监管与执法同行、与专家同行、与宣教同行。采取企地合作、专家挂职、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专业监管力量。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市应急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7.推动科技赋能。加强智慧应急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五级”联动。推广试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协同推进国家灾害事件、安全事故电子地图建设与成果运用,用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等信息化 建设成果,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和多层大体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广运用粉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火灾防控、消防救援、“两客一危”等行业领域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8.提升应急能力。修订完善全市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应急预案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队伍申报纳入国、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序列。推动县市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具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队伍纳入本地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筑牢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的第一道防线。研究建立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市县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构建区域联动共享机制。突出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提升区域联合救援能力。深化军地、路地、空地协同联动机制。部署2023年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市县分类别、分层级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执法检查,依法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应急演练评估规范,完善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手段,实现以评促演、以评促改。指导预案编制、演练开展、力量准备和应急处突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9.强化群防群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各种开工,加强安全应急宣传,完善全方位宣传机制,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充分发挥“衡阳群众”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小分队通过村村响、敲门行动等,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让广大群众“会识别隐患、会报告险情、会自救逃生”。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通过“12350”“12345”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及时重奖,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市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机制保障
30.巩固“五全一常态”机制。严格落实《衡阳市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衡办〔2022〕23号)要求,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行业领域安全责任链职能,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推动各级各部门常态化落实“五全一常态”工作机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诺书》,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各级专委会(安全链)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31.健全完善社会化防控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中国银监会衡阳监管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3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市司法局配合)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在主流媒体上开辟警示提示专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安全宣传、法规常识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总工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3.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运用全链条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督查、巡查等举措,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甚至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去年安全生产工作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市安委办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4.强化安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大跨地区、跨部门会商力度,增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督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联合惩戒等方式强化工作落实。健全重点联系督导制度,将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落实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和督查主要内容。各级安委会及其专委会(安全链)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内至少要召开2次专委会全会,每季度向市安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安委办和各专委办要坚决执行落实安委会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内设安委会每半年要开会研究一次;推动安委办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内牵头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及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5.强化巡查督查和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在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排头兵作用。深化党委政治巡视巡察中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巩固健全安全生产巡查与政治巡视巡察对接机制,确保政治巡视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整改和追责问责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相关部门要勇于刀刃向内,选派精干力量参与巡查。充分发挥巡查利剑尖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开展对县市区按照5年全覆盖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综合巡查,年内完成对2个县市区、2个部门和6个乡镇的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指导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事前问责,扎实做好巡查“后半篇文章”,运用好巡查成果,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重点联系督导,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持续开展重点联系督导。聚焦重大活动、“两会”及春节、“五一”、国庆节、中秋、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发生较大或典型事故的重点地区,督导帮扶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运用好“黄牌警告”预警告、“一票否决”预否决,强化过程考核。3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考核办法,12月底前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和现场抽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市安委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