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持续助力我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就便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我中心决定推行第二批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服务,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起始时间
2025年2月18日
二、业务范围
(一)“属地办”业务
企业和群众可选择不动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下列登记业务(涉及纯土地业务、化解办交办业务、拍卖、司法与仲裁等协助执行业务的除外):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双预);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双预转现);
4.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
5.安置房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
(二)“通办”业务
企业和群众可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就近选择任一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申请办理下列登记业务(涉及纯土地业务、在建工程抵押业务、拍卖、司法与仲裁等协助执行业务的除外):
1.存量房抵押(抵押首次、抵押变更);
2.更正登记。
特此通告。